假期出游,本是為了放松身心、體驗快樂。在熱門景區,不少游客都愿意多花一些錢,購買“快速通道”服務,希望能節省排隊時間,提升游玩品質。然而,這份“花錢買省心”的期待,卻正被一些別有用心的商家利用。
近日,有消費者投訴,花錢買了景區“快速通道”套餐,卻中了商家的“文字游戲”套路。景區官方的“優速通”“尊享卡”等,被部分第三方平臺和旅行社包裝成所謂的“項目快通”“快速游玩”等套餐,實則暗藏消費陷阱。
這所謂的“快速游玩”套餐背后究竟藏著哪些套路?遇到類似套路,消費者為什么維權困難?這樣的虛假宣傳又該怎樣有效治理?
十一假期,天津的楊女士在某平臺購買了2張一商家代賣的北京環球影城套票,號稱包含單日門票+14項優速通+導覽+城堡燈光秀觀賞位,共計花費5807元。楊女士告訴記者,套票中所謂的導覽服務和燈光秀觀賞位名不副實,她卻為這兩項服務多花了1421元。
楊女士:我到那之后,實際上只是導游把我們領到看燈光秀的地方,并不是官方的觀賞位。它是通過誤導,捆綁銷售讓人購買導覽服務。
記者在黑貓投訴平臺搜索看到,類似消費投訴還有不少。福建的黃先生在某平臺購買了2張10月5日的環球影城套票,其中包含門票+提前入園+14項快玩+管家。每張價格為1799元。
黃先生:我們發現它上面寫的是加14項快玩,就以為這14項“快玩”與環球影城的14項快速通道是一致的。但是玩完之后就發現它的14項“快玩”,只是說領隊帶你進去快速游玩,而不是14項快速通道。我覺得這是一個誤導行為。而且它把14項快玩不等于優速通這個字眼藏在購買明細的最下面,折疊的部分里面,如果沒有點開折疊的情況下,根本看不到這個字眼。
多位消費者表示,他們發現多個第三方平臺均不同程度存在類似問題。這些套餐的宣傳套路高度相似:套餐名稱使用“快通”“快速游覽”“VIP尊享”等與官方服務高度混淆的詞匯,讓游客誤以為是官方授權的免排隊服務。在“購買須知”細則中,具體權益的表述也含混不清,不明確標注是否為官方授權服務。
上海師范大學旅游學院教授 宋波:游客對旅游目的地環境相對陌生,無法完全掌握景區或目的地情況,方便了不良商家針對不同項目玩模糊“范圍”“程度”的手段。同時,“旅游流動服務場景”下監管難,旅游消費的“一次性、跨地域、流動性”特征,讓游客維權的時間和精力成本較高,也導致了不良商家從事“一錘子買賣”的心態。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第八條、第九條等相關條款的規定,經營者負有真實、全面、明確披露商品和服務信息的法定義務,不得通過虛假或引人誤解的方式誘導消費者交易。北京大學法學院長聘副教授彭錞表示,從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角度看,“項目快通”等“文字游戲式服務”構成對消費者知情權與公平交易權的侵害,旅行社負直接責任,第三方平臺負連帶責任。
北京大學法學院長聘副教授 彭錞:旅行社、第三方平臺通過使用“快通”“尊享”“VIP快速游覽”等與景區官方產品高度相似的措辭,卻在細則中模糊真實權益,甚至暗示可“免排隊”,屬于典型的文字性誤導。這種做法構成虛假宣傳或誤導性宣傳,同時也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與自主選擇權。同時“項目快通”套餐往往以預先設定的格式條款呈現,消費者僅能“點擊同意”,其中權利義務極不對等,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第二十六條關于格式條款公平原則的要求。
多位業內專家表示,此類“快通”亂象涉及主體多,責任認定復雜,因此治理難度較大,監管部門、平臺、景區等多方主體應協同發力,保障游客安心出游。專家也建議利用數字化手段,賦能市場監管與數字治理。